青岛线索锁定咨询-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调查的合法性问题

2023-06-07 09:04:03上一篇 |下一篇

青岛线索锁定咨询- 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调查的合法性问题 商务调查网近期,编者碰到两位车主的咨询,都遇到了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调查公司的调查质问,其中有一位车主对此行为感到非常反感。为此,本篇,编者就谈谈关于第三方调查公司的调查的合法性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调查的合法性问题
第一,我们需要了解,调查,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在我国的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调查行为只有国家机构的公检法,才有权利和资格行使调查权利,而且也有严格的限制,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进行调查行为,当然,律师也有这个权利,但是要在诉讼阶段,可实践中,这个时候基本不会处于诉讼阶段,所以,这个时候,律师也没有这个权利,所以,保险公司所谓的调查公司的调查行为,其实是违法的。或者这样说,保险公司所谓的调查公司,你可以去查一下,没有一家公司会出现“调查”两字,因为这是禁止的,前面说了,调查行为只有公检法有这个权力。保险公司所谓的“调查公司”,其实都是咨询公司,是挂羊头卖狗肉,没有任何强制力和约束力,比如,某某咨询公司,某某公估公司,某某服务公司,如果各位有机会你可以要下他们的营业执照,查下经营范围,绝对不会出现“调查”内容。所以说,如果保险公司说某某调查公司要调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对此,车主可以不配合,不理会,因为,所谓的调查公司根本没有这个“调查”权利,你也没有义务配合他们。这个行业,现在,其实游离于合法和非法之间,但很多时候,做的是非法的事。好多车主都不知道这些规定,导致车主的个人隐私被别人获取,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位车主可以进行这样的应对:1、要求对方提供工作证;2、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3、要求对方提供保险公司盖公章的委托书,各位可以拍照留存。如果对方提供不了这些材料,你可以完全不理会,不用配合。如果提供了,你可以选择配合,毕竟,这样可以更快地处理赔偿事宜。如果不想配合。可以按如下内容。
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调查的合法性问题
第二,从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角度,没有任何规定和约定,可以要求第三方公司进行调查行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就是说,保险公司有核实事故性质、原因的权利,所以,从法律上讲,保险公司对车主的合理要求,车主是需要配合的,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这也是前面讲了,让对方出示工作证的原因,因为,在实践中,很多调查公司的人员会冒充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所以,如果你遇到是第三方调查公司的人员,而你又不想配合他的,你可以让对方提供工作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告知: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公检法才有调查权利,你们这是非法经营,同时,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你可以直接报警,就说他们侵犯你个人隐私,进行调查行为。总之,根据现有法律,第三方公司只有对车辆进行评估和事故原因的鉴定权利,对当事人或驾驶员,没有任何权力进行询问。
总结,根据刑法等法规,第三方调查公司没有权利进行调查内容,也没有询问的权利,车主可以不理会,但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有这个权利,所以,在处理了解事故内容时,建议车主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工作证,因为,很多情况,调查公司人员有假冒保险公司人员的情况。如果你愿意配合第三方调查公司,建议留存对方的工作证,营业执照,以及保险公司盖公章的委托书,防止被骗或被套路。